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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路边消息社
正当宇树科技全力冲刺 IPO、向着资本市场稳步迈进之际,一场突如其来的专利诉讼,险些成为挡在其上市路上的 “拦路虎”。而发起这场诉讼的,既不是业内同行,也不是技术对手,而是一家主营日化、食品销售的杭州企业 —— 露韦美。
这场看似普通的知识产权纠纷,最终惊动了最高人民法院。
近日,随着终审判决落槌,真相彻底浮出水面:露韦美的全部上诉被驳回,一审判决维持生效。更引人注目的是,最高法在判决书中罕见使用严厉措辞,直指其行为“既精心算计、又反复无常”,明确认定该诉讼违背诚信原则,依法予以谴责。
蹊跷诉讼:日化公司5 天完成 “拿专利、告龙头”
这场争议的核心,是一项名为“电子狗” 的发明专利,归类为家庭智能机器人设备,由浙江建林电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在 2016 年申请。
2025 年,这项专利开始了一连串异常密集的转让:1 月,建林股份将其转给杭州连好科技贸易有限公司;6 月 25 日,该专利再度易主,落入露韦美名下。
令人匪夷所思的是,露韦美在取得专利仅仅 5 天后,便在 2025 年 7 月 1 日,正式对宇树科技提起专利侵权诉讼。
工商信息显示,露韦美与建林股份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—— 周建军,两家公司存在直接关联。
据其自述,当时建林股份经营陷入困境,银行欠款、账户冻结、员工欠薪,转让专利本意是想用于抵押融资 “自救”,但接连失败。周建军否认受让专利是为了诉讼,但露韦美主营食品、日用百货销售,与智能机器人技术毫无关联,也从未实际生产、销售过相关专利产品。
这一系列操作,精准踩在了宇树科技 IPO 的关键窗口期,其针对性不言而喻。
技术对质:机器狗≠电子狗,侵权指控不成立
诉讼的焦点,集中在宇树旗下 Gox 机器狗,是否侵犯了露韦美所持有的电子狗发明专利。
露韦美声称,Gox 机器狗完全覆盖了专利中的可变色仿生毛皮、液位传感器、气体传感器等技术特征,构成直接及等同侵权,还指责宇树产品损害其商誉、挤占市场,造成损失超过 2 亿元。
宇树科技则明确否认侵权,指出 Gox 机器狗根本不具备上述三项关键技术特征,所谓侵权纯属无稽之谈,对方行为是典型的恶意诉讼,意在借 IPO 关键节点干扰企业正常经营。
一审法院经过严谨的技术比对后作出认定:宇树 Gox 机器狗搭载的是激光雷达,用于环境三维感知与智能避障,与专利中用于检测气体的气体传感器,在功能、结构、效果上均完全不同。产品整体设计与技术方案,和涉案专利存在实质差异。
据此,一审法院驳回露韦美全部诉讼请求。露韦美不服判决,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。
最高法亮剑:严厉谴责不诚信诉讼,驳回全部上诉
最高法审理后确认,一审查明事实清楚、适用法律正确,最终判决: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与此同时,最高法对露韦美的诉讼行为进行了严厉定性:
受让专利后 5 天即起诉,与自身经营范围完全无关,未生产过任何相关产品;
索赔金额反复无常:一审声称获利数千万却只索赔 500 元,二审中途突然提至 8000 万元,询问结束次日又改回 500 元;
目的显而易见:一边规避高额案件受理费,一边向宇树科技施加巨大诉讼压力。
“既精心算计、又反复无常”“有违诚信原则,本院予以谴责”—— 这份判决,是司法机关对恶意诉讼行为的明确否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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